公示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结果公示

发布:admin 浏览:40次   发布时间:2024-12-27 14:45:58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96年,建设地址位于新乡县大召营专业园区新获公路北,现有员工人数1100余人,科研和技术人员130余人。公司以无碳复写纸显色剂为发展基础,经过多年发展现已建成无碳复写纸显色剂、硫化烷基酚钙、无灰分散剂、重烷基苯磺酸盐等共计40多个品类,200多个产品。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224日发布的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414号),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促进公司清洁生产上新台阶,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公司决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20243月,公司开始以清洁生产审核为手段,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目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整个审核工作进行了9个月,在咨询人员的指导下,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程序扎实开展了包括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方案产生和筛选、可行性分析、方案实施、持续清洁生产等在内的各项审核工作,经过本次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做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设备改造,到本次清洁生产审核结束时,共产生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19个,其中无低费方案17个,中高费方案2个,方案已经全都实施完成,实施完成率达100%

汇总方案实施的效果:已经实施完成的方案共投资88.07万元,截止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编写完成时,审核期间共实现经济效益285.2189万元,其中节电6.38kwh。同时厂区环境明显改善,资源与能源浪费现象得到遏制,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负担大大减轻,保障了员工职业卫生健康,提高了企业信誉,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为新乡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清洁生产方案实施情况和取得的效益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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