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平原示范区(中原农谷核心区)产业园区发展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发布:admin 浏览:44次   发布时间:2025-05-24 14:19:56

平原示范区(中原农谷核心区)产业园区发展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启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平原示范区(中原农谷核心区)产业园区发展规划(2025-2035年)

 

规划年限:2025-2035年,近期为2025-2030年,远期为2031-2035

 

规划范围:24.48平方公里。

 

二、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平原示范区(中原农谷核心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地点:平原新区

 

人:赵工    联系电话:1765193632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新乡市洪门镇金穗大道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靖业跨境贸易大厦3802

 

邮编:453100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083107042      邮箱:64218242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总论、园区规划实施回顾性评价、规划分析、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碳排放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意见、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环评要求、产业园区环境管理与环境准入、公众参与和会商意见处理、评价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见: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实施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自行下载

 

公众意见表,参与本项目的公众调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卫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524


联系人:李经理 18613731125 0373-5827566

Q Q:821853661、37373265、32830041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金穗大道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迎宾大厦(靖业跨境贸易大厦)第38层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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