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航空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启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2024年4月21日~2024年5月1日。
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市高新区牧野大道2399号,项日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将现有建设路厂区(即134厂区)、和平路厂区(即103厂区)、解放路厂区(即116厂区)约1300余台(套)生产设备搬迁至平原机电园厂区,同时新增工艺设备245台(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新乡市高新区牧野大道2399号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13949600938
评价单位:河南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与新二街交叉口靖业国贸大厦B座6层16号
邮编:453000
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17651936320
根据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的简介,特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公众可采取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将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公众意见表下载: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意见表反馈途径:
①直接送至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门卫处;
②邮寄地址:新乡市新乡市高新区牧野大道2399号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收)
李明 联系电话:13949600938 453000
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1日